10月31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吉林森东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众益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了强制摘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在2016年10月31日前,吉林森东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众益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终止上述两个公司股票挂牌。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的挂牌公司公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终止挂牌生效日期;
(二)股东诉求及相关安排(如有);
(三)终止挂牌后其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四)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其主办券商联系人、联系方式。
同时,股票终止挂牌后,被摘牌公司可自主决定其股票是否继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整理|泰伯网 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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