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房屋内的居住人员包括本市户籍人口和在珠海市居住的暂住人口。公安机关未来将根据此次采集的信息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以图管房、以房管人、以人找房”的目标。
珠海市公安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此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范围之广、投入警力之多、时间之长,在珠海市均属首次。
信息采集工作期间,公安机关将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社区民警、户管员等工作人员上门逐房、逐户、逐人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上门采集的社区民警将身穿警服,并持《警察证》;户管员将佩戴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发的《珠海市公安局人口信息采集员证》。
市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填写《珠海市建筑物信息登记表》、《珠海市房屋信息登记表》、《珠海市场所信息登记表》和《珠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表》。对所有采集的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管理、依法保密。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市民,信息采集工作一般只会上门采集一次信息。
公安机关表示,此次还推出“预约登记”服务,市民可以与所在派出所联系,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信息登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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