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3sNews高级编辑 陈启临)3月23日,《中国国土资源报》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正加快推进,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形成。
报道称,在3月20日在京召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相关技术标准研讨会上,来自江苏、重庆等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窗口联系点单位的有关人员和技术支撑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动产登记局、部信息中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由部不动产登记局会同部信息中心组织召开,旨在对上述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并就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进行交流讨论。
与会者探讨建立“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这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各项制度的基础,对于全面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完备、准确、及时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会同部信息中心,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对各级建立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形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有关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衔接,形成合力,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早在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就明确提出,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则明确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如何从信息化角度保障不动产登记的有效实施和信息互联共享,也是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环节。
截至目前,一些IT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地理信息GIS平台企业承接了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的建设任务。《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的出台,将对企业参与不等产登记的平台开发起到约束和统一的作用,同时更有助于“四统一”工作的快步推进。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