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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与思科和解 同意共享iPhone商标

  •   这次和解结束了这两家硅谷公司长达六周的争端,使得苹果公司能够在6月份按时以iPhone品牌出售它的iPod音乐播放器与移动电话结合的产品。

网易科技讯 2月22日消息,据外电报道,思科系统和苹果两家公司同意共享iPhone商标,撤销思科系统公司关于商标侵权诉讼。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规定两家公司都可以使用iPhone品名,并且要求两家公司的产品在以来进行合作。这是两家公司当地时间2月21日的一份联合声明所公布的消息。

这次和解结束了这两家硅谷公司长达六周的争端,使得苹果公司能够在6月份按时以iPhone品牌出售它的iPod音乐播放器与移动电话结合的产品。此和解的前两周,苹果还结束了同结束了同披头士(甲壳虫)合唱队之间关于使用“苹果”及其标识的长达数十年的诉讼。纽约Kramer Levin Naftalis & Frankel LLP的合伙人约翰-丹尼尔(John Daniel)在这次和解协议宣布前称:“与思科系统公司比,IPhone的价值对于苹果更为重要。”他与该案并无涉。他说:“‘I’前缀是苹果一直正在开发的,如果失去它,苹果公司将是不幸的。我认为这些天不会有人把iPhone同思科联系在一起。”

思科是全球最大的电脑网络设备制造商,它上个月声称自从2000年以来苹果的iPhone违反了它所拥有的商标权。苹果于1月9日在旧金山推出了该产品,它声称该诉讼“可笑”,因为它的iPhone不同于思科的互联网家用电话。苹果的股价当天在纳市上涨了3.30美元达到每股89.20美元,在过去一年中该公司股价已经上涨了29%。思科股价跌了28美分,每股跌至27.38美元,该公司股价在过去一年中上涨了40%。

据思科首席律师Mark Chandler在1月10发表的博客文章中称,在过去一年中,苹果就使用该商标事宜曾几次接触思科,并且在双方达成和解之前推出了该产品。苹果仍然面对着在加拿大市场何时推出该产品的问题,Comwave Telecom公司自从2004年以来已经在使用iPhone商标出售网络电话服务。Comwave在1月份时称,它已经提交了反对苹果使用这个商标的文件。

芝加哥McDonnell Boehnen Hulbert & Berghoff的合伙人James M. McCarthy称,思科希望利用苹果品牌知名度并且获得一点名品牌效应,共享这个商标对于思科来说很重要。这位合伙人与该案无涉。苹果CEO Steve Jobs上个月称,他预计2008年iPhone的销售量会达到1000万件,单价为599美元。苹果该产品的竞争对手是Research In Motion公司的BlackBerry和Palm公司的Treo。

苹果(Apple Inc.)在2月5日同披头士(甲壳虫)合唱队的苹果公司(Apple Corps Ltd.)的和解,给了苹果所有的关于“苹果”商标权,并且能够让该公司把披头士(甲壳虫)合唱队的歌曲增加到iTunes网络商店。但两家公司称,苹果将把某些权利许可给披头士(甲壳虫)合唱队的苹果公司。思科的iPhone是它的Linksys家用路由器分部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分部是思科在2003年为接入个人消费市场而收购的。思科生产的那些低于100美元的电话,能够通过EBay的Skype服务和雅虎的Messenger服务进行网络通话。(天门山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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