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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启动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近日启动了2014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该奖项是国内卫星导航定位及北斗导航领域唯一的科学技术奖,自2010年开始已经连续评选了四届。

  3sNews讯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近日启动了2014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该奖项是国内卫星导航定位及北斗导航领域唯一的科学技术奖,自2010年开始已经连续评选了四届。

  据了解,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我国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在测绘和地理信息、位置服务、智能交通、汽车电子、智能手机、电子商务、航海航空、农业生产、重大工程建设等诸多领域的应用,以及北斗导航卫星系统建设、北斗接收机核心部件制造、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制作、连续运行参考系统建设和高精度接收机制造、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系统开发、移动终端产品开发、卫星导航运营服务等。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设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卫星导航定位优秀工程和产品奖两类。按以下两类推荐和评选: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主要授予我国卫星导航定位领域尤其是北斗导航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管理、标准建设、科学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在理论上、方法上有新创见,在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上,能促进卫星导航定位技术进步和生产的发展,经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

  卫星导航定位优秀工程和产品奖主要授予在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解决了应用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技术水平达到行业以至国内外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产品,在推动我国导航定位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特别是在推动北斗产业化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凡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均可推荐。推荐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级别。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采取推荐的办法进行。各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科技和工信部门、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均具有推荐资格,会员单位可自我推荐。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须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

  2014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正式评选工作从6月10日开始,到8月初结束。获奖单位将在2014年第三届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年会上隆重保障并向社会发布。

  关于2014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各行业相关单位: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由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设立,是国家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管理与指导(登记证书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212号)。该奖是国内唯一卫星导航定位领域暨北斗导航领域科学技术奖,自2010年已连续评选了四届,对我国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科技成果的认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也激励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科技创新积极性。最高奖项目将被推荐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候选项目。

  为做好2014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我国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在测绘和地理信息、位置服务、智能交通、汽车电子、智能手机、电子商务、航海航空、农业生产、重大工程建设等诸多领域的应用,以及北斗导航卫星系统建设、北斗接收机核心部件制造、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制作、连续运行参考系统建设和高精度接收机制造、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系统开发、移动终端产品开发、卫星导航运营服务等。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设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和卫星导航定位优秀工程和产品奖两类。按以下两类推荐和评选: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主要授予我国卫星导航定位领域尤其是北斗导航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管理、标准建设、科学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在理论上、方法上有新创见,在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上,能促进卫星导航定位技术进步和生产的发展,经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

  卫星导航定位优秀工程和产品奖主要授予在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解决了应用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技术水平达到行业以至国内外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产品,在推动我国导航定位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特别是在推动北斗产业化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凡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均可推荐。

  推荐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级别。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采取推荐的办法进行。各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科技和工信部门、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均具有推荐资格,会员单位可自我推荐。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须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

  (二)推荐单位在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时,应当填写由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提供完整、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和一份电子版文档。填写方法参照《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三)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填写推荐书,其余参与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序。

  (四)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承担国家项目的完成单位,可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推荐。

  (五)凡是带密级的项目必须作脱密处理后方可推荐。

  三、其他事项

  (一)《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从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网站(www.glac.org.cn)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推荐书”及“附件”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档分别报送协会奖励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文档要求使用Word格式,“附件”材料可使用图像文件。

  (三)本次推荐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5月31日

  (四)评选时间:正式评选工作从6月10日开始,8月初结束。

  (五) 公示时间:评选结果于8月份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奖励时间:将在2014年第三届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年会上隆重表彰并向社会发布。

  (七)凡参与科学技术奖申报者可加入QQ群:197642405下载参评协议书及有关资料

  联系人:张力 潘玉洁

  电 话:13681046668 15701004512 15701004513

  63880414 63880415 63880416 (3月10日后启用)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西裙楼4层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邮 编:100830

  E-mail :glac@glac.org.cn

  协会网站:www.glac.org.cn

  请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各专业委员会,认真组织和推荐相关单位的申报项目。欢迎具有卫星导航定位技术成果和创新产品的单位积极参加奖项申报。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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