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很多中小企业并不知道,经济普查信息不能作为地方行政处罚依据。经营者配合度低是每次普查的难点,他们担心如实填报后,信息会被泄露给税务及工商部门。本周,第三次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发出公开信,承诺各级普查机构获悉的国家和商业秘密,须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资料,也会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2004年和2008年,中国进行了第一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摸清国民经济底数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国内经济实力已经大幅提升,需要通过再一次普查摸清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特别是掌握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小微企业状况。
7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指出,日新月异的现代信息技术和浩浩汤汤的大数据潮流,正在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也为统计带来机遇和挑战。第三次经普顺应潮流,全力推进电子化网络化。普查将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和相关地理数据统一划分普查区,采用PDA进行定位、数据采集和上传,国家统计局能够直接获取普查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能够在线共享、便捷加工普查数据。(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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