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局都做测绘电子地图,一年投了2个亿,却没有一个局主动汇交测绘成果。这种“投入不见回报”的现象将伴随《广州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得到改善和规范。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规定》。市国土房管局在对《规定》的说明中指出,当前,市、区两级财政对测绘项目的投资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年投资额已超过2亿元,但由于没有测绘成果归集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至今没有一个政府职能部门或测绘单位主动汇交测绘成果,不利于测绘成果的保管、共享使用和保密,容易散失,造成重复测绘。
《规定》要求,凡财政投资的测绘项目,必须纳入基础测绘年度计划。未列入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又需要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立项前应征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避免重复测绘。
此外,《办法》明确了测绘成果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的范围,对有偿部分提出指导价;建立全市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权威地理信息,3月15日前在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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