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测绘院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创制了上海地区1比2000的高精度电子地图。1999年,被告上海城市通公司和原告签订合同,获得了为期3年的电子地图有偿使用权。但合同期满后,城市通公司在没有续签的情况下,仍在继续使用该电子地图,并对地图进行加工后低价销售给案外人,获取经济利益。为了保护著作权不受侵犯,2004年3月,上海市测绘院将城市通公司及其母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调查后认定,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和出售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因此法院判令被告应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登报消除影响。
上海市测绘院经过几十年的积累,创制了上海地区1比2000的高精度电子地图。1999年,被告上海城市通公司和原告签订合同,获得了为期3年的电子地图有偿使用权。但合同期满后,城市通公司在没有续签的情况下,仍在继续使用该电子地图,并对地图进行加工后低价销售给案外人,获取经济利益。为了保护著作权不受侵犯,2004年3月,上海市测绘院将城市通公司及其母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调查后认定,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和出售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因此法院判令被告应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登报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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