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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控系统GIS升级完善项目招标(安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委托,拟就环境监控信息系统GIS升级完善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一、 采购项目内容:GIS升级完善 

二、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拥有GIS二次开发成功案例。 

三、 供应商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内容: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本函格式一); 
3、GIS二次开发成功案例(以合同、验收报告等形式反映); 
4、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信、荣誉、方案、报价等); 
5、售后服务保证及承诺:服务措施、软件升级承诺; 
6、贵公司愿意说明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问题,如要求业主承担的配合工作等; 
7、投标产品与采购需求的规格响应表(本函格式四)。 

四、谈判时间 
1、谈判日期:2006年12月5日9时00分 
五、接收报价书日期:2006年12月5日8时00分至2006年12月5日9时00分,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书恕不接受。(报价书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06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8:30-11:30;3:00-5:30 
2、谈判文件价格:人民币200元每份。 
请感兴趣的投标人直接前往我中心购买,售后不退。 

七、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金额为叁仟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现金 
(2) 银行汇票 
(3) 转帐支票(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转帐单)。 
2、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转帐支票以银行受理单按时递交至采购中心为准),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3、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最低价法评审。 
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谈判过程中对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前提下,根据各家二次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供应商应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3、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供应商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将不参与谈判。 
4、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就一次报价、技术能力、人员配备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二次书面报价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我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6、供应商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十、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付款方式:履约完毕,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将相应的付款材料审核后报至相关部门,由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合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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