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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规定运输车辆不安装GPS将被暂停营运

运管部门将检查车辆GPS车载终端的安装和运行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GPS车载终端的新增车辆,运管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近日,记者从市运输管理处获悉,今后全市旅游包车、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未按行业标准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运输管理部门将暂停其营运资格。

  据了解,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两项行业标准,即日起,旅游包车、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运管部门将检查车辆GPS车载终端的安装和运行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GPS车载终端的新增车辆,运管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GPS车载终端的重点营运车辆,运管部门将督促其尽快按照规定加装,并接入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否则,运管部门将暂停其资格审验。

  另外,市运输管理处提醒市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标准的GPS车载终端。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GPS车载终端安装和工作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市民在购买“两客一危”车辆时应该注意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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