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长兴县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38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县规划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并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
长兴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的成立,标志着长兴县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迈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强化了测绘管理工作职能,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履行测绘统一监管职责具有重要意义。(杨彬镛 付彦)
长兴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的成立,标志着长兴县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迈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强化了测绘管理工作职能,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履行测绘统一监管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浙江省长兴县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38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县规划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并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
长兴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的成立,标志着长兴县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迈入法制化、正规化轨道,强化了测绘管理工作职能,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履行测绘统一监管职责具有重要意义。(杨彬镛 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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