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广东省政务领域无人机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12月11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广东省政务领域无人机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全省政务领域无人机应用管理,强化政务无人机资源集约共享,促进无人机在政务领域应用。《办法》含总则、资源管理、应用管理、数据管理、附则共五章17条,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政务领域无人机或无人机服务,开展应急救援、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安防巡查、交通管理、水务监测、生态治理、海洋巡检、能源巡检、矿业监测、耕地种植监测、农业监测、文化教育等领域应用。(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
喜欢您正在阅读的内容吗?欢迎免费订阅泰伯每周精选电邮。 立即订阅

24小时最热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