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2025-10-09 14:26
9月30日,记者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推动产业发展上,《条例》支持低空航空器整机制造企业发展,发挥整机制造企业作为产业链核心的集聚带动作用,以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新能源航空器为重点,推动构建完整、先进、安全的航空器产品体系。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安全保障体系是此次立法中的一大亮点。《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低空飞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低空飞行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支持低空经济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等依法联合设立低空安全保障基金,因低空飞行遭受人身、财产损失不能得到及时赔付的,可以由低空安全保障基金先予支付,先予支付后,低空安全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可以依法追偿。《条例》的出台和施行,是苏州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苏州已在全市建成各类起降点263处,获批低空航线337条。到2026年,苏州的目标是打造成为全国低空经济示范区,聚集产业链相关企业1000家,产业规模达1000亿元,建成1—2个通用机场。(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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