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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新规施行 将“先货后人”构建空中交通体系

1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九章六十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空域协同管理、飞行活动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应用场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内容。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闫攀宇介绍,未来珠海将按照“先货后人”的发展路径,逐步构建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建立珠海东西部城市通道、海岛通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低空空中交通走廊,探索利用无人机、eVTOL等低空飞行器与传统交通运输工具做好衔接,不断完善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更加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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