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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

6月3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正式公布,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省、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经济、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通信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涉海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加强低空飞行器在水上救援、搜寻搜救、医疗转运、海洋巡检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海岛、滨海发展低空经济新兴消费项目。(广东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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