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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推进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应用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和实验区公安局联合发布《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旨在推动平潭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细则》明确了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适用范围,即在实验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细则》指出,对初始申请或增加配置相同的示范应用的车辆,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拟进行示范应用的路段和区域进行累计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在测试期间无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道路测试车辆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拟进行示范应用的路段或区域不应超出道路测试车辆已完成的道路测试路段或区域范围。(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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