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施机器人和无人机等重点产品推广应用激励
2024-04-10 16:19
4月10日,四川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实施机器人和无人机等重点产品推广应用激励。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机器人和工业无人机产品生产企业,省级财政按该类产品同比销售收入增量的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花顺)
喜欢您正在阅读的内容吗?欢迎免费订阅泰伯每周精选电邮。
立即订阅
声明:泰伯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