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全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的开展。
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是以数字形式表示的与地理空间位置及其时态有关的自然、经济、社会等信息,是国家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将之充分开发利用也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工作之一。
“浙江省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是国内第一个通过制定统一政策和技术标准,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地理空间数据的交换、集成,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科技成果,是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交换平台”项目整合了36个省级厅局和单位的专题数据,成功支撑了19个省级厅局的24个专题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实现了与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15个市县地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了省级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社会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浙江省政府指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履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地理空间数据实行交换和共享,详细列举了参与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的30多个部门须交换的地理空间数据类别和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