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免去刘鲁职务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鲁的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山东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职务。曾任山东省东明县县委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等职务。
此前任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免去陆昊的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