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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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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深交所向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8年8月开始因借款、担保、票据追索、合同纠纷等你公司及子公司陆续被诉至法院。其中你公司应当不晚于2019年4月11日知悉国♘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要求你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诉讼事项。截至当日 你公司连续12月内累计涉诉金额6.17亿元已达到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08%。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4月30日才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了部分诉讼事项。你公司在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中仍未完整披露相关诉讼事项。至此时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涉诉案件不少于32起金额不低于11.12亿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7%。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11.11.1条的规定,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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