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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签署协议 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合作

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领域进一步深化,推动创新,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6月3日,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在京签署《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领域进一步深化,推动创新,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凌月明,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勇出席会议。

凌月明感谢气象部门为地质灾害防治作出的重要贡献。他指出,自2003年签署合作协议以来,两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有效保护了大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双方依靠气象领域和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技新进展,将合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监测防范,强化短临天气预报支持,促进基层数据实时共享,形成国、省、市、县全国一盘棋格局,共同为地质灾害防治贡献力量。

余勇对凌月明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感谢自然资源部长期以来对气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近二十年来,两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方面不断深化合作,防灾减灾效益显著。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建设任务纳入两部门“十四五”规划体系,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推进,联合科研攻关,抓好协议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据介绍,2003年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订《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协议》,开启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序幕。2010年双方签订《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探索推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转变。2020年双方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推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向市县基层延伸。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231个市(地、州)、1721个县(市、区)开展了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根据协议,双方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将联合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雨量监测站网建设,做好气象风险预警,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开展预警技术攻关,做好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探索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开展总结评估和结果校验,提升预警精准化水平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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