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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

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近日,《浙江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定标,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做好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基本建立制度体系;自然保护地陆域部分占浙江省陆域国土面积的9.8%以上,海域部分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以上。

《规划》强调,要构建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科学引导各类型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

全面提升国家公园管理建设水平,将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成为中亚热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百山祖冷杉、黑麂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关键地,长三角地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示范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绿色崛起先行区,中国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和生态教育引领区,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典范区。

依托数智赋能,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资源管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应急防灾、基础设施等体系,逐步实现全省自然保护区的现代化管理。

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和湿地公园。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资源价值极高的自然公园,可转化为自然保护区。加大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投入,适度开展生态旅游,发展绿色经济,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规划》明确将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地。全省规划新建2个自然保护区、14个自然公园,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5个,面积约3.4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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