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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的三个问题

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作者简介:王占辉,毕业于武汉大学测绘工程专业,就职于国内一线GIS厂商,有多年从事信息化测绘工作经验。

  从2013年12月20日,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明确了职责整合的路径和方向。《通知》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职责,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至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再到2015年3月1日,国土资源部姜大明部长在徐州为申请领证的市民颁发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再到近期国土资源部发文要求在2017年底,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要覆盖全国。现状是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的83个地市、525个县区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分别占24.8%、18.4%,全国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2万本、不动产权属证明200万份。可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起来实属不易,这还是在部级机构持续不断的强力督导下取的成绩。

  在传统的测绘地理信息政府业务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与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应该是目前最重要与热门的两大任务,同时前者也是作为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联系到前几年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国土“二调”工作、农村“两权”确权工作、林业“二调”工作等,可以说都是为了当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做准备,此项工作的开展将会在以后几年深入影响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的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格局。我是测绘地理信息企业从业人员,那我就从企业的角度剖析一下,当前这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可能有所偏颇,请读者多多指教。

  按照此项工作的政府主管单位要求来看,现在有三个关键时间节点,一是2016年6月底,要求50%以上的市县(区)停发纠正,开发新证;二是2016年年底,100%的市县(区)停发旧证,开发新证;三是2017年底,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覆盖全国。过渡期阶段,多数地区,采用旧证盖新章的方式,即各自部门仍发老证,但是加盖不动产登记局(中心)的新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是有较大难度的。

  在这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一下三个问题:

  一、政府各部门应该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应扮演什么角色?

  政府应该是裁判员,监管员,而不应该是运动员,那么该如何做好这个裁判员呢?以目前开展情况良好的江西省为例,江西省进行了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测评,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承担单位资质备案(目前已开展到第六批),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经费测算,可以说给全省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给出了具体性的指导意见,不仅告诉各区县做什么,同时指导怎么做,谁能做,多少钱做的操作步骤,吸收一切有能力、有意愿参与到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作业单位,大大推进了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节奏。

       笔者所在的省份也于近期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测评,同时对于数据整合建库作业单位的遴选尚在酝酿,现在出现地方各县区踌躇不前的状况,当然这也是对于省级部门测评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消化期。参考之前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项目以及近期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选择并公示具有一定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量或房产测量),相对实力(具有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技术人员、设备、软件)相关业绩(有二调、确权、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相对规范(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的作业单位来供各区县进行选择,政府需要做的是顶层设计、划定框架、定好规则、定期检查、做好宣传、时刻督促。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资金的筹措,对于政府财政资金,作为企业而言,体会普遍是不足且不到位的,很多项目没有首付款项,进度款项到位状况也不乐观,在设备、技术、人员的条件先定下,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定律很难被打破,之前国家进行的两权确权发证项目,真正到民众手中的证书又有几许?并不是证书没有出来,而是出来后大多放在政府没有发到民众手中,想必其中很大一个因素就是对于数据成果质量的不自信,毕竟这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包括现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连番发文,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包含严禁减少测量环节,防止以图定界,不提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测绘单位,提高精确性,严控数据质量,数据成果保密等。出台这个意见也是在调研了诸多区域的中标结果,工作进展和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做出的。与众多的项目一样,资金的情况确实也是影响项目进展的核心因素之一,因此在涉及到全民财富的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牵头的政府部门应该努力做好“后勤”工作,为作业部门协调好资金,保障不动产登记成果质量。

  二、企业的力量是否充分发挥了出来?

  可以说在历来的政府业务角色分配中,企业的角色相对弱势,政府主管部门一直是强势的,第一推动力只能是政府。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也会努力的去推动,但是效果只能通过影响主管部门去显现出来。一般而言企业对业务的认知是深于主管部门的,特别是笔者所在西南某省份,整体的信息化程度是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进展也是滞后的,所以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在很多地方业务领导在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处于前期消化理解的阶段,企业很有可能已在先行省份完成的开展完了一整套的业务流程。可以说由于企业自身的市场定位,企业是具有强烈的主观推动力,所以在整个业务开展中,一定要将企业纳入其中,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笔者一个临近省份,准备通过自行招聘人才,自行组建团队,自行开发全省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且不说是否预料到系统开发的难度,后期系统维护的效率,且说这个角色分配,政府的角色是配置市场资源,监管市场秩序,维持市场稳定,而不是和企业进行竞争,不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将不利于项目的推进,同时也造成市场的混乱。

       当然这个不是说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起来技术难度如何大,如何复杂,当然也没有简单到短期内组建团队就可以搞定,这不仅仅是程序员写代码的因素,也有多年来对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业务的理解,还要考虑政府部门人员对历史系统的操作习惯等等,比如只会写代码,对业务不理解,开发出的系统就会走样,使用效率不高,其次如果不考虑历史系统的操作习惯,开发出的系统就会有较强的陌生感,延长系统使用人员的上手时间,不利于短期内的快速铺开,而且后期系统的升级、运营、维护都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做的,而企业对于资源的配置效率是较高的,加上多年来对于政府业务的持续投入,积累下来的经验也是弥足珍贵的。

  三、建设过程是否吸纳了当前信息化领域内最新的技术发展成果?

  当前科技信息化领域,众多新技术在其他领域的应用早已屡见不鲜,比如大数据、云计算、分布式、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前几年建设的重点是天地图、数字城市,后面升级到时空信息云平台,可以说已经新技术已经产生浅层次的交汇和应用,但是深度还是不够的。笔者认为最大的原因应该是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保密要求,现在很多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听到数据要上网就很紧张,这也是做测绘人员长久以来形成的一种警惕感,是好事,同时这种心理和思维也会限制新技术在我们这个行业的应用。比如现在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深入而广泛的金融领域,金融数据也是国家的核心数据之一,也是能够影响到国家安全的要素。

       而且现在的卫星影像数据在不加任何控制的情况下,精度已经可以达到30m,而且在现在互联网四通发达的情况下,数据不上网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我们不应该把新技术排除在外,更应该积极探索新技术在这项工作中的应用。举一个较为简单的例子,移动互联网的微信公众号,现在很多系统都已接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后期具有的查询功能完全可以与之对接,当然PC端的应用依然不可缺乏,但是移动端的发展趋势有目共睹,而且势不可挡。所以笔者认为在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都应该注重新技术的应用,政府部门应廓清思维与心理障碍,在合法的情况,敢于尝试,企业则更应做好新技术、新方法的投入,让我们这个行业与信息化更加贴近。

  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概括来说政府定好位,企业多参与,技术多应用,应该会对推动当前不动产统一工作发挥相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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