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云南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试点内容包括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建立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等9个方面。

2月29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试点期为2024—2026年,试点内容包括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建立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等9个方面。

《通知》明确,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应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

其中,在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方面,鼓励在限定区域内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任选一种或几种)应用试点。在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方面,鼓励开展北斗高精度位置导航服务,开展高精度地图应用、众源采集及更新、高精度位置导航应用等先行先试和应用试点,构建高精度地图在“车路云一体化”场景中的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体系。

在完善标准及测试评价体系方面,推动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标准研究,建设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以及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基础地图等标准体系,支撑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云控基础平台建设,以及相应的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和道路环境标准化认定。

在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方面,明确“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商业化运营主体,探索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数据要素流通与数据应用,推进跨地区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应用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有意愿参加应用试点的城市,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将联合组建专家组,对应用试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研究确定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

泰伯APP
感受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