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国家住建部在石家庄、哈尔滨、青岛等13城市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南京、苏州、无锡等15城市开展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作为一种辅助城乡规划督察的先进技术手段,通过周期性的观察,及时客观地发现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方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效果。
二是提出了督察的内容和重点。督察的重点主要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用地规模、禁建区保护及城市绿线、蓝线、红线和紫线等保护内容。
三是明确了工作要求。相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历史名称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地形数据等相关资料并配合变化图斑性质认定,并由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对涉及督察事项的变化图斑跟踪督察并将督察结果报告部稽查办。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