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年的广西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近日,首批七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区直国有林场等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成果在南宁通过专家验收。
长期以来,产权不明、归属不清一直是自然资源管理的痛点。为明晰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从2019年起,按照试点工作和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思路,广西分批次分区域分类型开始对自治区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通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各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以及江河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等自然状况,以及登记单元内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情况,并记载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资源情况。
目前,广西已完成28个自治区级登记单元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涵盖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类型。其中包括10个自然保护地、12条河流和6个森林公园。预计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自治区重点区域的自然保护地、自治区层面组织开展的重点江河湖泊、自治区级重要湿地、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等49个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主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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