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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调办、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推荐评选“三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此次将评选出先进集体200个、先进工作者200名。

经中央批准,为进一步宣传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弘扬求真务实、科学严谨、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7月6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表彰一批“三调”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通知》指出,“三调”是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全国各级三调办、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内外业调查人员共21.9万人直接参与调查,涌现出一大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通知》提出,此次将评选出先进集体200个、先进工作者200名,评选范围为参与“三调”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处室(科室)、有关人员;各级“三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科室)、联络员;承担“三调”内业或外业工作的调查机构、个人。推荐评选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集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2万元奖金。

关于推荐评选条件,《通知》明确,先进集体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对“三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国土调查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在开创国土调查工作新局面、建立国土调查新机制等方面成效显著;先进工作者应热爱国土调查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业绩显著,在“三调”中有突出贡献,特别是能够踏实肯干,形成了独特的经验做法,并有普遍借鉴或推广价值。

《通知》强调,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同时,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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