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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杯汽控涉及的若干诉讼判决,华晨汽车估计最高损失约达13.91亿元

按照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估计集团最高损失约为13.91亿元。

泰伯网12月16日讯,昨日,华晨汽车在港交所公告,关于若干涉及该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金杯汽控的诉讼,估计集团最高损失约为13.91亿元。

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哈尔滨银行3亿元诉讼、中国光大银行4.9亿元诉讼、中国光大银行18.18亿元诉讼、中国光大银行1.56亿元诉讼颁布判决书。按照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估计集团最高损失约为13.91亿元。

公司认为,上述审讯判决书目前不会影响集团的正常业务及营运。

此外,公告称金杯汽控现正寻求法律意见,并会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华晨 的管理人申报金杯汽控的债权人权利,以收回该集团因未经授权担保而招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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