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推进确权登记、开展专项调查,国有自然资源这样摸清“家底”

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11月9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在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介绍,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是自然资源管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决策的基础,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也密切相关。

廖永林介绍,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按照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在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探索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全面反映地下资源、地表基质、地表覆盖和管理要素四个层面的信息分类模型,并通过统一坐标分层叠加。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统计。

二是统一自然资源领域的分类标准。统一用地用海分类标准,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解决各类标准不衔接的问题。如陆海分界不明确、湿地分类不明、林地草地认定标准不一致导致的重叠交叉问题。针对矿产资源储量概念较多、内涵不够清晰,修改了储量分类标准。

三是组织开展一批重大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精心组织完成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汇集了2.95亿个图斑,成果已在此次专项报告中使用。同时开展了基础测绘、海岸线修测、地质灾害隐患、矿产、森林、红树林等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森林资源调查、第三次水资源调查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完成全国森林碳储量和珊瑚礁、海草床、盐沼生态系统现状调查。

四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构建贯穿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完成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国家重点林区、太湖等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确定自然资源权属。

五是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等试点。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调查情况反映,我国自然资源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总量多,人均拥有量少;二是种类很丰富,分布不均衡;三是自然资源质量总体不高。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

泰伯APP
感受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