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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微信等调用隐私信息明显:一小时获取定位75次

其中,开放权限的情况下,微信、微博分别获取位置75次、32次。

泰伯网讯,据北京青年报消息,《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正式实施后,针对“不授权不能使用App”的情况,11月2日,有记者进行一小时体验,在系统权限管理一栏中,“禁止访问位置信息权限”页面后,软件依旧能正常使用但调用隐私信息的情况却依然明显。其中,开放权限的情况下,微信、微博分别获取位置75次、32次。

据悉,利用能够监测App行为记录的手机,在开放权限的情况下,微信、微博、抖音、美团、钉钉、淘宝、高德地图七款常用软件在后台一个小时内调用用户信息情况如下:高德获取位置信息32次,修改系统设置8次;钉钉获取位置18次,读取剪贴板10次;美团获取位置16次,读取及修改照片和文件121次;抖音获取位置11次,读取及修改照片24次;淘宝获取位置24次;微博获取位置32次,读取及修改照片和文件16次;微信获取位置75次,修改系统设置9次,读取及修改照片和文件22次,读取剪贴板5次。

有媒体调查显示,此前,在拒绝定位权限的情况下,微信曾有过6分钟索取定位信息800余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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