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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回复问询函:公司不存在过度融资情形

仅2020年以来公司拟新增投资的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就达约1100亿元。

10月18日晚,宁德时代回复问询函称,公司不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形。公告显示,考虑到公司新增电池产能建设及实施等一系列流程,周期较长,因此需进行前瞻性布局。仅2020年以来公司拟新增投资的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就达约1100亿元。且考虑到随着公司业务增长,研发费用和营运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也有所提高,尽管目前公司财务状况为业务发展提供了较好基础,但无法完全满足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占比相对较低。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发行融资,顺利开展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8月12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232900780股股票(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2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152亿元,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117亿元,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65亿元,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54亿元,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二期)31亿元,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70亿元,补充流动资金93亿元。

此后,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9月30日,深交所向宁德时代下发审核问询函。

问询函提到,2021年4月,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拟对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190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持有货币资金746.87亿元,2021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42亿元。发行人2018年首发上市募资53.52亿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196.18亿元,募集资金到位日距离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不满18个月。本次发行拟募资582亿元,其中:9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70亿元用于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其余用于电池生产项目。最近三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99100.04万元、299210.75万元和356937.77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2%、6.53%和7.09%。

深交所要求宁德时代说明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及规模合理性,说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研发项目的必要性和规模合理性,在前次募投项目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融资间隔期的规定,是否存在过度融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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