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消息,日前,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原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重能”)CEO办公室督办专员周某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周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判决书显示,周某在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三一重能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公司订制百日奋战纪念徽章的职务便利,通过编造事由并使用虚假转账凭证等手段,骗取单位财务支付的纪念徽章款360873元,全部用于赌博活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考虑到周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万元;责令周某退赔三一重能360873元;随案移送周某的手机一部变价后用于退赔三一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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