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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发布汽车数据管理规定,信息数据需境内存储

国家网信办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泰伯网讯,5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国家网信办)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qyj@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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