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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诉“激情百度”酒吧胜诉获赔80万,法院:被告有攀附名牌的明显恶意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有攀附名牌的明显恶意,大众会误以为这是百度公司旗下的酒吧。

据荔枝新闻官方微博,百度公司起诉南京一家名为“激情百度”的酒吧,其网页和公众号上都突出了“南京百度”。被告坚认,百度公司没有从事线下酒吧和餐饮经营,因此自己没有造成不正当竞争。南京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其侵权,要求被告限期更换现有企业名称和广告宣传,并赔偿原告80万元。

据报道,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有攀附名牌的明显恶意,大众会误以为这是百度公司旗下的酒吧,因此一审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限期更换现有的企业名称和线上的广告宣传,并赔偿原告 80 万元损失。

天眼查App显示,关联案件案号为(2019)苏01民初3030号,原告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珠海激情百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携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艾乐威酒吧有限公司、江苏炜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案件最近一次开庭时间为2020年5月。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激情百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于2006年和2020年两次申请“激情百度”商标,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餐饮住宿,目前商标状态分别为“商标已注册”和“初审公告”;此外该公司还曾申请“天地百度”相关商标,商标状态则为“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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