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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意互动与易车控制权之争最新进展:易车得不到就毁掉引关注

易车曾在新意互动成功融资后立即利用虚构的债务抽逃其全部出资,接着撕毁出让控制权协议,还试图委派尚处于服刑期间的走私犯罪分子担任公司高管。

新意互动和易车之间的控制权之争,发生在易车私有化被腾讯收购之后,这其中因果不惊让人一探究竟。3月22日,新意互动一则声明,易车蓄意非法解散新意互动,在控制权法律定论尚未出现之前,易车得不到就毁掉的做法,引发进一步关注。

新意互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曲伟海先生对外称,3月16日收到易车公司发出的通知,于3月19日在易车公司会议室召开新意互动“董事会会议”,审议“解散”、“清算”新意互动的相关事项。

据悉,审议“解散”、“清算”新意互动的会议通知是由已被免除新意互动董事职务的孔祥志发出,其在争议期间,以董事长的名义发出。新意互动官方3月22日立即做出回应,新意互动目前正常有序经营,不存在需要“解散”、“清算“的理由,坚决反对任何相关”解散“、”清算“新意互动的”决议“和行为。

新意互动去年12月31日发出的声明,因易车抽逃全部出资,2020年12月14日,新意互动发起董事会会议,宣布解除易车的股东资格并罢免易车委派的两位董事孔祥志、姜安琦。

为严正表明意见,维护公司经营管理秩序,保住近千名员工生计,曲伟海称其委派律师代表于3月19日出席了此次没有合法依据的“董事会会议”,重申反对意见,要求立即停止非法会议程序。但易车方面一意孤行,孔祥志、姜安琦试图强行以“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董事通过”的方式达成解散、清算新意互动的“决议”。律师代表在会上坚决反对,并在易车方面准备的书面“决议”上写明反对意见:本次会议并非董事会会议,“决议“并非董事会决议;孔祥志、姜安琦并非新意互动董事,‘’决议”内容违法,会议程序不合法。

易车方面缺乏对法律的尊重,违背公司章程的约定,通过律师代表的反对,草草收场了签署文件环节,最终该会议未形成任何书面决议。

通过查阅新意互动公司章程了解到,对于解散的约定为,公司解散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公司章程被称为公司的“宪法”,新意互动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公司解散需董事一致同意,即百分百通过,三分之二是行不通的。

此外,律师透露,对于新意互动起诉易车资金抽逃一案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一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易车1.4亿的资金。通过企查查公示信息,证实了律师所说。

律师称,易车以各种方式试图破坏新意互动正常生产经营、损害商业新意,置千名新意员工生计于不顾,妄图“解散”新意互动,彻底牺牲其他股东和全体员工利益,这不仅是非法的,也是徒劳的,破环行为适可而止。

在公司设立之初,股东往往把利益分配作为重点,从而疏忽了对公司治理的规范和法律风险的防范。公司章程是公司制度建设的具体化形式,它规定了公司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基本任务,明确了公司内部的管理机制、组织结构、权力分配、权益保护等主要内容,因此公司章程被称为公司的“宪法”,其重要作用可见一斑。如果股东之间只谈经济利益,是不能解决公司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的。

在此之前,易车曾在新意互动成功融资后立即利用虚构的债务抽逃其全部出资,接着撕毁出让控制权协议,还试图委派尚处于服刑期间的走私犯罪分子担任公司高管。

新意互动称,有坚定的决心一如既往的继续为合作伙伴、员工、股东创造价值,有坚定的信息去迎接任何挑战,回归到国家的法律秩序中运用公正的法律手段文明地解决彼此纠纷,对其伤害公司声誉和利益的行为,新意互动将采取新的法律行动坚决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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