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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文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市场:严查弄虚作假串标围标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市场行为的通知》。

为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规范规划编制单位市场行为,纠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出现的不良现象,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市场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严禁规划编制单位,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人士介绍,当前各州、市正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但有的地方在委托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存在规划编制单位“圈地”、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现象,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将招投标工作全部转交给规划编制单位“全程代理”的问题。同时,也存在规划编制水平不高、成果质量较差的现象。

为规范规划编制单位市场行为,《通知》指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确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门工作组,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招投标、组织编制、技术审查、报批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程序,坚持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为加强从业人员监管,《通知》明确,中标承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联合体)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并明确项目团队成员。承担州(市)、州(市)政府所在地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项目负责人,需为注册城乡规划师、高级(含)以上规划师,或从事土地规划工作(土地规划、测绘)的高级(含)以上工程师;承担其他县级、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项目负责人,需为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中级(含)以上规划师、从事土地规划工作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值得关注的是,在规范招标(采购)程序方面,《通知》强调,各规划编制单位参与国土空间规划投标应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等形式,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规划编制单位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针对违反有关反垄断、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划编制单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将其记入规划编制单位黑名单。如发现地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违规现象,省自然资源厅将开展调查,及时纠正、坚决查处。

此外,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规划成果审查工作,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核心指标等进行技术把关。对质量不高、成果错漏的应进行约谈或通报,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体)和项目负责人记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若出现部分规划单位无力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规划编制任务的,要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云南省承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改、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等工作,并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甲方)按照合法程序重新开展招投标或指定技术实力较强的规划技术单位介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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