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矿业权管理机制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探索合理延长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期限,分类设定采矿权有效期及延续期限,加强探矿权、采矿权授予与相关规划衔接。
建立健全采矿权抵押备案制度,这些制度的完善都为矿业者带来福音,有望政策尽快落地。
解读 |地质矿产专家朱志祥
政策来源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矿产部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5日
总体要求
1
工作目标
2020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主要任务
1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1.完善矿业权管理机制。探索合理延长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期限,分类设定采矿权有效期及延续期限,完善与矿业权设置相匹配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机制,加强探矿权、采矿权授予与相关规划衔接。建立健全采矿权抵押备案制度。(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
2
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1.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机制。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要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湿地、大江大河等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水利局等配合)
2.提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水平。建立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水利局等配合)
3
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
1.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
2.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控力度。公布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河道名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规划岸线保护和利用功能区,制定河道自然岸线管控指标,合理规划河道砂石资源可采区、禁采区和保留区。(市水利局牵头)
4
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
1.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落实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求。规范完善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机制,调整与竞争性出让相关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方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牵头)
5
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赔偿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探索建立以生态系统(区域)为单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机制,研究出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土地复垦指标交易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指导在建矿山企业有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
保护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行,明确部门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跟踪督办,主动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积极跟进国家层面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有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2
统筹推进试点
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具体内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着力抓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试点工作。
3
积极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利用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知识,强化生态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是指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产权明确的自然资源。并非所有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资产化,只有同时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和明确的所有权三个条件的自然资源,才能称为自然资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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