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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技术创业板IPO获受理,能否撬动安防市场格局?

实控人受债务影响,PGIS供应商中星技术上市后的控制权或不够稳固。

近日,中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星技术)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IPO获深交所受理。

资料显示,中星技术成立于2007年,2016年重组中星微集团旗下视频安全业务后成为我国视频安全领域的重要企业之一。同时,它也是我国PGIS领域的重要供应商。

中星技术本次IPO拟招募股数不超过1.2亿股,拟招募资金总额13.6亿元左右。募资将用于“基于SVAC2.0标准的新一代智能视频监控产品产业化项目”等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中星技术控股股东为堆龙中星微,直接持有中星技术34.61%的股份。中国工程院院士邓中翰则持有堆龙中星微100%股权,是为中星技术的实际控制人。

受惠于智慧城市、平安城市、雪亮工程等国家政策、工程,近年来我国安防市场发展迅速。据CPS中安网报告,2019年我国安防行业总产值达到8260多亿元。其中,视频监控市场预计2021年将达到3000亿元的规模。

数据显示,2017-2019年,中星技术营业收入分别为19.43亿元、17.76亿元、19.9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7亿、2.84亿元、2.20亿元。

我国安防市场参与企业众多,但多年来形成了海康威视与大华两强并立的局面。虽然现阶段有大量AI、云计算、大数据等企业进入安防领域,但原有格局并未有大变化。

据了解,中星技术的主要业务是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集成,而海康威视与大华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摄像机产品销售,其安防系统集成项目占业务比重较小。因此,中星技术与它们的直接竞争较少。

另一方面,中星技术还是SVAC国家标准核心技术提供者和推动者。而海康威视与大华都参与制定了SVAC2.0标准,并已推出多款符合SVAC标准的产品。事实上,中星技术与它们的合作多于竞争。

据悉,中星技术主要从事的系统集成项目,集中于平安城市(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智能交通、数字边防等领域。在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上,与其存在较多竞争的是高新兴、易华录、佳都科技等公司。

近年来,中星技术一直在寻求国内上市的机会。但从其财务状况来看,其实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如应收款项较高风险。

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2018年、2019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0.81亿元、14.59亿元和18.56亿元,占当期营收的55.65%、82.13%和93.03%。若加上销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2017年、2018年、2019年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净额合计为28.17亿元、36.82亿元和49.44亿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60.40%、70.36%和77.06%。

总体来看,中星技术的应收款项处于相当高的水平。

另外,从2017年到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合计占比达52.12%、52.40%、48.26%,风险十分集中。

在招股书中,在财务之外中星技术还提到另一项风险:实控人控制股权比例较低,且背负巨额负债。

最新披露的股权结构显示,中星技术第一大股东邓中翰持股比例为34.61%,第二大股东圣达投资(昝圣达实控)为13.85%。本次发行完成后,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稀释到25.96%、10.39%。

需要注意的是,因背负巨额债务,作为公司实控人,未来邓中翰的持股比例可能会不断缩小。

据了解,2015年中星技术母公司中星微私有化退市,由Alpha Spring(昝圣达实控)为其提供3亿美元私有化费用,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邓中翰承继的私有化债务金额为2.22亿美元。

2017年邓中翰与Alpha Spring进一步约定,“还款及还款利息的资金来源仅限于邓中翰通过质押或减持其持有的中星技术股票所获得的资金,邓中翰其他个人财产或关联方资产不作为还款的资金来源”。此来,2.22亿美元债务,邓中翰唯一的还款来源就是中星技术股份。

尽管双方约定了一系列中止还款的条件,但未来中星技术仍存在实控人发生变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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