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副总经理余少华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建立数字中国指标体系 成为复工复产新战场的指挥棒”的建议》,他认为,我国应明确“数字中国”建设评估考核内容,建立具体的量化模型。
“数字中国”需要与“物理中国”同步建设,深度融合,因此,“数字中国”也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通过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建设把我国打造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他表示,数字中国”指标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实现对“数字中国”绩效客观、公正评价的前提。
余少华在《建议》中提出,“数字中国”总指标体系由五个核心指标和八个主要指标构成,分指标体系由行业发展、区域发展、企业发展和事业单位发展四大分指标体系构成,每个分体系还有若干具体指标构成。
其中五个核心指标分别为数字经济发展度、数字政务成熟度、数字社会发展度、数字文化繁荣度和数字生态投入度。八个主要指标分别为技术创新能力、基础设施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数据开放能力、网络安全保障水平、政策机制保障水平、资金保障水平和人才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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