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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比特:关于终止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欧比特发布关于终止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的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2018-037),并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佰信蓝图科技股份公司 99.73%股权及浙江合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13,641.10万元的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81990 号)。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90 号),并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5 日、2019 年 1 月 14 日、 2019 年 1 月 17 日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2019 年 1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举行 2019 年第 2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未获得通过。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9]209 号)。

  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二、终止本次资产重组的原因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经公司认真慎重的讨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终止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后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承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规定,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董事会对本次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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