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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8〕178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各派出机构: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名通知》),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突出重点方向

  根据《提名通知》和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度我部将重点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鼓励提名坚持基础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中青年科学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鼓励提名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突破的成果,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鼓励提名跨领域、跨部门、跨单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研究进展突出并取得良好应用成效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鼓励提名坚持自然资源科普创作,取得优秀科普作品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

  (二)严控提名质量

  2018年以来,国家科技奖不限制政府部门提名项目数量,但最终授奖项目数量仍严格控制在300项以内,且连续3年提名项目未获奖的部门,将被暂停提名资格一年。因此,提名项目质量非常重要,请各单位按照《提名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提名项目质量和数量,将高质量、高水平项目推荐上来。部也将根据提名项目整体情况,对提名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择优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

  (三)限制提名频次

  按照限制完成人报奖频次的要求,每人每年只能作为1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17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被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及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除外)。

  二、提名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严格按照提名书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好项目提名书编写工作。请于12月25日前将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的提名书一式15份,以及提名书电子版光盘一份报至部信息中心,逾期视作不提名。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部科技发展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楠 何凯涛 010-66557275/8425

  (二)材料接收:部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邮编:100830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 张丹凤 010-63882112/2166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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