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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暂行的专车服务管理办法有建议?那就赶紧告诉交通运输部

专车服务,要迎来了它的十字路口。

泰伯网

  (文/3sNews高级编辑 陈启临)当太平洋彼岸的Uber在美国本土市场通过直接抽取提成,以及拓展业务等形式变得足够具有盈利潜力,并已经成为市值超过500亿美元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时,国内滴滴快的、神州、易到等出行服务商提供的专车服务,最近则迎来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专车服务被进一步规范化,当然,办法的背后,国内专车服务的未来也许很快被预见。

  或许已经必须要承认,专车已经成为出租车体系的一部分,这项服务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在那份暂行办法文件中首先明确专车服务的新名称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它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在这一定义当中提到的巡游类出租汽车,指的是传统出租车。

  根据暂行办法中的第二十三条,网络约租车则不得巡游揽客,但比检查那些脱离移动互联网的专车司机还令人在意的,是专车归入出租车范畴之后,是否同样面临6-8年的报废年限,如果如此,专车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服务成本,可能会因此而增加。

  在经营方面,暂行办法提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这其中包括经营者提供技术保障,保证服务器架设于中国,健全培训机制,完善保险制度等。

  除此之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被要求“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并明确服务项目,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与此同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这意味着以资本手段的价格补贴策略,可能会被列入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从《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来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中的新能源汽车将被鼓励发展,这一点或可期待新能源汽车专车服务有望获得一些政策支持。从暂行办法来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没有像巡游类出租汽车那样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对一个相对更自由的市场环境来说,对于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作为读者的你或许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开发、管理者,或者正是其中的一位专车司机,或者你体验过专车,甚至是专车服务的高频用户,如果你对这份办法有异议,以及有更好的建议,那么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直接发表意见;发邮件到taxi@mot.gov.cn ,或邮寄纸质信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亦可。

  两份文件,已于2015年10月10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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