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住房城乡建设部首次发文规范城乡规划遥感督察工作

为规范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遥感督察工作的任务、原则、程序、保障措施以及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和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职责分工。

  为规范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遥感督察工作的任务、原则、程序、保障措施以及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和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职责分工。

  据了解,该办法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一个关于遥感督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分类处理、层级监督的工作原则。按照办法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部署遥感督察工作,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及规划督察员分工负责,逐步建立部、省、市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工作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明确了4项工作措施:一是实施遥感督察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二是实施遥感督察约谈;三是实施遥感督察通报;四是对应当由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或涉嫌犯罪的,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移送有关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遥感督察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其中确定的4项工作措施更是赋予各级规划主管部门的有力“武器”,将大大提高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效能。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

下一篇

重庆推出公共图书馆地图

泰伯APP
感受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