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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技能竞赛通知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测绘地理信息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在2013年举办第三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3sNews讯 11月9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工作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测绘地理信息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在2013年举办第三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做好竞赛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竞赛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

  举办竞赛是全面宣传展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形象,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实施人才强测战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举措。竞赛将为广大青年职工提供展示才华和能力的阶梯,搭建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鼓励大家立足岗位作贡献、依托岗位广成才。开展竞赛选拔工作,有利于扩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社会影响,彰显行业管理与服务作用;有利于增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凝聚力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团结和带动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协同发展;有利于弘扬以“快、干、好”为核心的测绘地理信息文化,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学知识、学技术、学技能的热情,为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竞赛选拔工作的基本事项

  省级选拔赛是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参加全国决赛选手的主要方式。竞赛选拔工作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生产实际、注重工作实效,努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练、以赛促建”的工作目标。

  (一)项目设置与时间安排

  本届竞赛分地籍测绘和地图制图两个项目,全国决赛拟于2013年6月举行。各地区应于2013年5月前完成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选拔工作。

  (二)竞赛标准与内容

  竞赛以国家职业标准中的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并结合测绘地理信息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生产岗位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于技能操作考核。其中,地籍测绘竞赛的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全数字地籍测图及面积量算;地图制图竞赛的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三)选手选拔

  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应由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选拔产生。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有相应的人员参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单独组队参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本地区参赛选手选拔及相应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由于竞赛是一项系统工程,受众面广,涉及人员多,组织工作复杂,各单位要周密安排,正确处理好竞赛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部门应遵循“勤俭、务实、高效、和谐”的办赛原则,按照竞赛组委会印发的竞赛通知、技术纲要、评分标准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预赛的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发动行业单位积极参与,组织从业人员踊跃报名,通过竞赛选拔的方式,遴选出水平高、素质好的优秀选手参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好举办竞赛的契机,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策划宣传热点,提高宣传报导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竞赛进行全方位地广泛宣传,及时报道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四)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有序推进。为便于了解各地区选拔情况,统筹协调竞赛活动开展,请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竞赛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报送竞赛办公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曾晨曦 苏晓庆

  联系电话:010-88518539、68319803(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邮政编码:100048

  电子信箱:chzyjn@sbsm.gov.cn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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