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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展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整治行动

4月16日,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机构,印发《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决定2012年在全国开展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

  4月16日,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机构,印发《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经由国家测绘地信局、中宣部、外交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国家保密局等13部门组成的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国开展深化“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开展针对涉及地图的教辅、旅游、引进版等图书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漏绘领土、错绘国界线等问题。二是开展有损国家主权、安全的互联网“问题地图”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并在各地推广和应用。三是加强对地球仪的监管,重点检查地图文化市场和电子商务市场中的地球仪,及时发现未依法编制、送审以及侵权盗版等行为。四是依法查处、处罚各种涉及地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要予以关闭,对未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出版物要坚决下架,对问题严重的地图产品要收回并全部销毁。

  依据方案,治理行动共分三个步骤进行。4月至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宣传发动深化治理行动。

  6月至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届时,各地协调指导机构以市、县相应组织机构为基础,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和新华书店、文化用品市场以及电子商务网站销售的涉及地图的教辅、旅游、引进版图书、地球仪等认真进行检查;各省协调指导机构对市、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全国协调指导小组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11月至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各地协调指导机构向全国协调指导小组上报典型案例和专项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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