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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施机器人和无人机等重点产品推广应用激励

4月10日,四川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实施机器人和无人机等重点产品推广应用激励。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机器人和工业无人机产品生产企业,省级财政按该类产品同比销售收入增量的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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