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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

《细则》新增了无人测试与示范章节,允许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驾驶人不在车辆驾驶位上的无人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

11月13日消息,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实施。记者了解到,《细则》新增了无人测试与示范章节,允许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驾驶人不在车辆驾驶位上的无人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结合深圳市已开展道路测试情况,基于验证企业自动驾驶技术能力的考虑,针对申请无人道路测试、无人示范应用的车辆,分别设置累计30000公里、10000公里的里程门槛,并限定了首次申请车辆数、安全员配置要求等条件,以确保申请车辆具备充足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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