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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深圳印发BIM新规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报建适用于本规定。

泰伯网讯,10月1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技术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该市房建类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BIM建模要求,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

《规定》明确,交付模型包括总图模型和建筑单体模型(含地下室模型);交付模型应包含规划审查所需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模型命名应规范统一,模型单元应表达准确清晰,模型信息应符合审批要求。

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建筑信息模型(BIM)报建交付模型格式为深圳市《建 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SJG114-2022)所规定的 SZ-IFC 模型格式;提交平台的信息模型还应同时包含模型原始格式文件。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除外)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报建适用于本规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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