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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实行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完善生态补偿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积极推进沙地边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

近日,宁夏自然资源厅会同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方案(试行)》。《方案》明确:到2025年,宁夏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提升,典型地区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和评价机制初步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及自然资源领域支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产品“难度量、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宁夏将通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增强全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立生态产品调查、价值核算等技术体系和支撑机制,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运营、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生态保护修复及增值溢价、生态产品产业化经营、生态补偿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等符合宁夏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配套政策,促进形成“一带三区”生态生产生活总体格局,有效提升我区在西北的生态屏障功能,全力打造西北生态脆弱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宁夏样板”。

《方案》提出,推动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评价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体系、生态产品价值业务化核算技术体系、生态产品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运营机制,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复绿溢价探索,推动国有荒地复绿增值,建立健全“以林养林”新模式,探索拓展“以地换林换草”新路径;推动建立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开展绿化增量指标交易探索,积极推动生态系统碳汇交易;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新机制,推进建立工矿废弃地一体化整治利用新模式,推动附带土地权益的防沙治沙模式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产业开发新模式探索;鼓励依托黄河、特色农业、沙漠戈壁等生态文化资源,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探索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发展特色生态旅游;完善生态补偿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积极推进沙地边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制定自然资源资产损害鉴定评估及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政策,将企业相关违法行为纳入绿色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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