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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次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设立山东省陆海联动发展基金,基金认缴规模100亿元,重点支持智慧港航、综合物流、海洋装备等海洋产业项目。

9月20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2021年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十四五”时期山东省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山东省主要制定出台的海洋战略规划与政策:

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同时,进一步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与规划体系,有效提升制度保障水平。首次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为“十四五”时期山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遵循。相关涉海部门相继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山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山东省渔港经济区规划(2021—2025年)》等,为加快海洋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保护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省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5项财税支持政策。(省新动能基金公司等发起)设立山东省陆海联动发展基金,基金认缴规模100亿元,重点支持智慧港航、综合物流、海洋装备等海洋产业项目,推动构建海陆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沿海7市均发布“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全面布局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青岛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 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支持远洋渔业发展”,根据一定条件给予海水淡化项目和远洋渔业企业奖补,精准助力涉海企业发展。日照市深入落实《关于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的意见》,设立市级海洋产业发展资金,对海洋新兴产业贷款贴息、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滨州市出台《滨州市临海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海洋规划体系。东营市编制《东营市海岸带保护规划》《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东营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颁布实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烟台市印发全国首部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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